“作为中国人寿的老客户,对于国寿的品牌,我是十分信赖的,在选择个人养老金制度下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时,我便毫不犹豫选择了中国人寿。”日前,家住东营的钟先生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成功签订了国寿个人养老金产品合同。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参与国家养老第三支柱体系建设,中国人寿集团各子公司均积极推进该项工作,近期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陆续推出相关产品服务。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是国家持续完善健全个人养老体系的关键一环,事关每一个人,因此早参与早享受;再者,个人养老金缴纳和领取均享受个税减免政策,退休时每月的养老金给付也是对个人养老的有效补充。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表示,个人养老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可以丰富社会大众的养老选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障需要,让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在养老保障一、二支柱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养老收入水平和老年生活保障。
在个人养老金产品储备方面,中国人寿积极准备了多款个人养老金产品。在渠道销售方面,该公司将充分发挥相关渠道的营销服务优势,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个人养老金产品服务,真正为客户未来的养老解除后顾之忧。